来自杨一的文章《NGO如何与商业品牌合作》。一些观点很有意思:
一次不成功的商业品牌合作,给一个有待完善的团队造成了许多不必要的麻烦,包括:
- 不必要的预算支出;
- 影响原有工作的开展;
- 消耗了团队的内动力;
- 机构品牌的隐形伤害;
- ……
理想的商业品牌合作通常是这样的:
- 商业公司全程参与到合作的设计和执行过程中;
- 除了资金,提供更多资源;
- NGO主导活动的走向;
- 平等的合作关系;
- 接受你的价值观;
差强人意的合作结果通常表现:
- 代替企业成为公关公司/策划公司;
- 仅仅接受资金支持;
- 视商业品牌为自己的服务对象;
- 没有实际合作内容;
- 和产品绑定,有帮产品营销的嫌疑;
无论怎么合作都有一个关键性问题:你可以/能为合作贡献什么?或者换个说法,机构的核心卖点是什么?是活动策划、创意开发,又或是媒体公关及其它能力?我想对于大部分规模不大、成熟度不高的NGO来说,在合作中扮演好一个角色就足矣,无法帮助企业做好所有的组织策划工作。
需求是非常重要的,自知也是非常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