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庞麦郎事件”中的新闻伦理看从不长进的《人物》杂志

新闻背景:1月14日,《人物》杂志发布了一篇《惊惶庞麦郎》(记者 @鲸书)。其时,这篇文章在微信朋友圈刷屏无数。

这篇文章以极其细腻的笔触描写了一个陕西农民是如何成为一名网络红人、草根歌手的。初看这篇文章,觉得真是一篇好文章,觉得样样俱全:情感饱满,人物立体。但是很快,我总算觉得哪里有些不对劲了。不对劲的地方就是感到一阵恶心。

假装在纽约率先发难。他在一篇《一个消费精神病人的社会是可耻的》中说:

1、庞麦郎是一个人格不太健全、甚至可以说是有严重社交障碍和心理疾患的人。

2、庞麦郎并不具备做歌手所需的基本的音乐素养。

3、庞麦郎的蹿红,并非是像别的网络热点和网络现象一样自发形成病毒传播,而是经过精心策划和运作的结果。

4、北京华数唱片公司居心叵测。

5、把庞麦郎放到风口浪尖,迎合审丑希望借此大捞一把的做法,极其不负责任,残忍而极不道德。

在这里的主要意思还没有扯上新闻伦理,而是把矛头指向了”消费”了庞麦郎的”社会”。

孙旭阳接着发难:《庞麦郎与某杂志:奇葩VS无德》。孙旭阳这一次终于把矛头指向了《人物》杂志的记者的新闻素养:

1.记者的录音来源可疑。谁准许了记者的录音?庞麦郎与记者相比,处于信息不对称的位置。

2.记者在报道中对庞麦郎的细腻描写,已经涉及了庞麦郎的隐私,这些隐私有多大的新闻价值?在这里,记者的采访伦理值得让人怀疑。

3.记者的整篇报道,最体现专业的一句话就是转述了庞麦郎的工友的那句话:”他歌我也欣赏不来,你们别害他……他有现在挺不容易的。”其他的材料根本就是站在批斗的位置上描述庞麦郎。

孙旭阳老师在这里都还有点文绉绉,放不开。王五四老师就不客气了,在他的《小镇待业青年约瑟翰.庞麦郎》中,《人物》杂志(及其记者)的所有立场都一下子被击穿:

1.这个荒诞的时代不该嘲笑一个还有梦想且认真付出的人。而作为同在一个精神病院的病友,你何必把他惨不忍睹的病例讲出来,还印出来,还笑出声来。纵使你带着善意,并且录音,”你是个人物,但不是个东西”。

2.在记者的眼中,已经预设了立场,这个庞麦郎其实就是奇葩、屌丝、神经、土鳖,并且非常讨人嫌(大龄单身庞麦郎有一颗渴望交配的心,所以跟女记者最初交流时先问的是”你们谁最好看?可以把她介绍给我吗?”)。于是记者就痛下决心……

3.记者在对庞麦郎的描述中带着种种恶意,并且带着那种强烈的文学色彩,这明显是一种恶毒。即使这不是存心故意,也在背面主观上强奸了庞麦郎。

在这里,那么《人物》杂志(归根结底来说,主要是杂志的责任,记者顶多是一个执行者的角色)犯了什么错?如果人们不健忘的话,或者还可以想起一个新闻人物叫袁厉害。同样是这一家杂志社,发布了一篇文章叫《厉害女士》。在两年前,这篇文章争议很大,被人们列出一堆错误

1.记者预设立场,与中立相去甚远;

2.记者主观痕迹明显,全无客观,与新闻的伦理相悖;

3.行文表述不严谨,前后矛盾;

4.采访信源少,可信度差。

从《惊惶庞麦郎》一文看,《人物》杂志似乎从不曾有所长进:

1.预设立场:庞麦郎是不是就因为调戏女记者一句,于是他就被记者钉死在一个恶心、无礼的小丑的耻辱柱上?而之后无论怎么采访,他的言行都证实了他是个小丑?

2.主观痕迹明显。从头到尾看,记者描述了众多场景,用一种散文的笔触描写庞麦郎的环境怎么样怎么样,从他的言行去证明记者的预设立场:看,庞麦郎这个傻逼。这样的文章或者适合中学作文,但绝对够不上新闻写作。

3.缺乏信源,几乎都是个人臆测。孙旭阳老师说,这位记者写得最有价值的一句话就是她引用庞麦郎的工友的那句话。因为,那句话几乎是惟一的信源。纵观全文,我们可以看到记者一个人在那里喋喋不休地说庞麦郎怎么怎么样。

在这位女记者(我实在讨厌在记者面前加上性别,这属于另一种性别歧视,但这里是为了特指这一位记者,而不是另指全部)的眼中,庞麦郎是一个可笑而可怜甚至可恨的人(预设立场)。这样的角度就不能不让人怀疑《人物》杂志的价值观有问题了。

但是《人物》杂志的价值观问题其实在两年前就已经很不堪了,这也让人看到一个事实:当我等屌丝觉得终于要熬出头了,结果发现自己居然只是出丑,在别人眼里也仅仅是个小丑而已。

这个事实让人心痛不已。